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有关专项项目指南提出的领域方向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修改完善该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建议的意见征求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2月30日之前发至科研院项目办邮箱zdb@sdu.edu.cn,由科研院整理后报送科技部相关机构。
科研院联系方式:
纪丹任颖 88369278